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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南充市2012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2012年南充市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持续深化“五乱治理、设施建设、风貌塑造、五十百千、素质教育”五个重点,不断完善创新“工作推进、资金投入、督查考核”三项机制,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目前,南充市主城区、南部县、12个镇、70个村成功入列全省“环境优美示范城镇乡村”创建范围,并均已通过日常考核,阆中市已于今年3月被授予“环境优美示范县城”称号。仪陇县的环境治理工作经验、南部县的农村垃圾处理经验、嘉陵区龙蟠镇“五十百千优美示范工程”争创经验和我市公路铁路河道沿线(以下简称“三线”)治理经验先后在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上交流发言。
一、统筹兼顾,全面推进,2012年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稳中有进
(一)深入治理“五乱”,环境质量不断提高。全市加强城市管理、清扫保洁、文明劝导三支队伍建设,今年新增城镇保洁人员976人,农村保洁人员1991人,城镇、农村保洁人员总数分别达到了8284人、7547人。健全了定期清扫保洁制、门前“双五包”责任制、后续保洁责任制、垃圾清运制等四项制度。先后开展了“持续推治理,整洁迎五一”、“治五乱,防反弹,迎国庆”、“攻坚治五乱,喜迎十八大”专项督查工作,将治理范围从主要街道向背街小巷延伸,从治标起步向标本兼治延伸,城区环境逐渐向“洁齐美”转变。西充县集中开展了以“五大任务”为工作重点,“三个提升”为目标的全民卫生行动,活动结束,各单位办公区域卫生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截至目前,全市共组织人员577407人次参加清洁卫生行动,清理卫生死角垃圾94311吨;清理和规范流动商贩及越门占道经营47657次,拆除、清理违章设置的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10273个;清除“牛皮癣”194287处;投入资金360万元新增机动车专用停车场62个,治理机动车、非机动车违章停放104027辆;清理和规范施工现场材料堆放29669吨,治理施工现场扬尘污染1210处,查处抛洒建筑垃圾车辆2094辆。蓬安县专门出台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县城建筑施工工地。
(二)强化“三线”治理,沿线环境不断改善。按照全省 “三线”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市组织人员深入实地调查,及时成立“三线”治理领导小组,召开了推进会议,并结合实际制发了《南充市公路、铁路、河道沿线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落实了责任,细化了目标。各地与各牵头部门按照“统筹推进、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加强协调配合、形成了治理工作强大合力。全市在高坪召开了“三线”风貌塑造工作现场会,组织各县(市、区)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现场观摩学习。我市“三线”治理经验在全省铁路、公路、河道沿线环境专项行动会上进行了交流推广,《四川日报》以《聚集“三线”,环境综合治理不留盲点》为题对我市“三线”治理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该报《以“治”促变,让环境美成常态》一文对我市阆中治理工作进行了充分肯定。活动以来,全市共清理公路卫生死角垃圾7326吨、铁路沿线建筑、生活垃圾456余处,打捞河道水上漂浮物3536吨,清淘边沟210余公里,清除线杆周边小广告735处,有力提升了“三线”容貌秩序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三)实施风貌塑造,城市形象不断美化。按照“四注重、四提升”的原则,科学编制了风貌塑造规划。全市共投入73236万元,完成风貌塑造项目87个,打造特色街道10条,清理建筑立面158440平方米,新增绿化面积386983平方米,改造城中村17处,改造背街小巷38条,改造城乡结合部116800平方米,现代化气息进一步浓厚,告别了城市“农村版”,充分彰显了南充城市特色。同时,不断加强村镇规划编制,按照“集中型”、“散居型”、“综合型”三种类型,完善了46种农村民居标准图集,完成了新村编制规划250个,修编了镇乡规划180个,投入10025万元改造特色农房8521户,农村民居形象焕然一新。
(四)加快设施建设,配套功能不断完善。大力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市政设施建设,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今年以来,全市总共投入43489.72万元完善了各类配套设施。其中,新改扩建污水处理厂19个、污水处理能力80064吨/日;新增垃圾桶、果屑箱12021个,环卫车辆691辆;新改扩建市场42个,新增市场摊位3939个;新建垃圾中转设施71个,新改扩建生活垃圾处理场31座,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能力380吨/日;新改建公厕74个。按照“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运行机制,全市建立村级农村废旧物资收集点1936个,占行政村总数的34.2%;建成村级堆肥处理点5911个,基本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同时,大力推进农村“两建四改五通”,今年全市共投入3571.8万元新建沼气池28378口,投入53618万元完成了24583户“四改”,投入62063万元实现了155901户“五通”,进一步提高了农村居民生活现代化水平。
(五)积极争创示范,城市品位不断提升。自全省“五十百千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启动以来,我市已有2个县(市),16个乡镇,120个村庄成功创建“环境优美示范城镇乡村”。今年我市主城区、南部县及全市12个镇、70个村已成功列入争创范围。为全面扎实推进创建工作,我市成立了高规格的创建工作指挥部,印发了《南充市创建“五市十县百镇千村环境优美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和创建“环境优美示范城市”“四化”达标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及相关考核评分细则。各地责任落实,措施得力,“五乱”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风貌塑造效果明显,全市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得到了省日常考核组的一致好评,考核组尤其对顺庆区南门坝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模式及川北医学院新区工地规范施工给予了高度评价。目前,我市正着力完善硬件设施,加紧收集、归档各类创建工作软件资料,以迎接春节后省考核组的验收考评,确保我市成功创建“环境优美示范城市”。
(六)强化宣传发动,良好氛围不断营造。一是媒体鼓动。在电视台、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设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栏”,采取系列评论、动态消息、纵深报道、专题访谈等方式,宣传发动、推进工作。二是单位联动。在机关、企事业单位,深入开展以争创文明职工、争创文明科室、争创五好家庭为主要内容的“七进”专项行动,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了文明和谐意识、节约环保意识和作风效能意识。三是社会互动。积极开展“除陋习、树新风”主题活动,发放宣传资料近百万份。组建志愿者服务队223支、8396人,开展服务活动3878余次,接受服务359682人次。成立文明劝导队伍270支,组织开展文明劝导行动9618次,劝导“不文明、不卫生”行为564130人,文明、卫生行为在我市蔚然成风,初步形成了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共同建设的城乡环境治理工作新格局。
(七)强化机制创新,常态治理不断推进。一是完善责任机制。明确各级党委、政府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主体责任,各项工作任务相应落实了具体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全市成立治理工作组织协调机构412个,落实治理工作人员1261人,并严格考核,逗硬奖惩。嘉陵区率先成立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常设机构,落实了编制和人员。营山县由县政府办主任牵头任治理办主任,县目标办、城管执法局、财政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重组治理工作队伍,强化了治理工作力度。二是完善资金保障机制。坚持把治理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逐年有所增长;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引导民间资金投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资金渠道多元化。今年,我市落实治理工作专项经费87130万元,有力保障了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开通“96198”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热线,落实专人负责热线收集、督办等工作,构建起了群众监督、媒体监督和行政监督有机结合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动态监督体系。坚持“暗访、曝光、问责”联动,强化督查问责,保障工作落到实处。今年以来,全市组织督导(暗访)队伍93支,共2959人参加,开展督导(暗访)活动795次,处理群众投诉836件,通报批评责任单位、部门100个,问责治理工作不力人员30人。
二、克难攻坚,真抓实干,持续深化2013年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今年以来,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持续推进,呈稳步发展态势。但同时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少数部门认识不到位,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紧迫性和长远性重视不够;个别县(市、区)投入不足,落实不力,进展不平衡。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结合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提高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质量”的重大决策,继续按照“巩固成果、治防并举、完善机制、务求长效”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提高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水平,促进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深刻认识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作为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惠民工程,创造发展优势,增强竞争实力的环境工程,完善城镇功能、塑造品牌形象的管理工程,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和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重要途径。始终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摆在突出位置,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具体抓,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整治工作扎实开展、有序实施。
(二)注重规划引领,着力民生优先。按照省政府要求,着力规划引领,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环境友好、生态保护、健康安全的需求,尽快修订完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总体规划,以及城乡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绿地系统和生态园林建设、节能减排、再生资源利用、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等专项规划,以科学的规划引领治理工作的不断深化。着力民生优先,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纳入民生工作进行部署和考核,认真解决好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环境卫生和环境质量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健康。
(三)加强设施建设,坚持示范推进。着力夯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硬件基础和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大力增添环卫设备,加快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道路交通和园林绿化建设,认真解决设施不足、运行不畅、覆盖率低等问题。落实《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创建环境优美示范城镇乡村的目标任务,着力推进环境优美示范建设,通过抓典型、树典型、推广典型经验,示范带动治理工作的全面深化。
(四)加大资金投入,健全工作机制。随着经济增长逐年加大城市建设和管理投入,足额预算和拨付资金,并督促各县(市、区)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积极探索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资金多元化融资模式,努力放大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用社会资源弥补财政资金的不足,形成政府主导、项目带动、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投入机制。着力推进治理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的规定,健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推进机制、责任机制、监督检查机制、经费保障机制和评价考核机制,为治理工作的不断深化提供保障。
(五)强化宣传引导,严格督查督办。着力发挥人民群众在生态文明建设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的主力军作用,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引导城乡居民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文明的行为方式,激发和调动人民群众支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把治理工作的推进情况作为目标管理和效能监察的重点内容,加强过程监控,强化跟踪督查。坚持每月检查排位,严格实行目标考评,对完成任务好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及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