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有云:“国,无法则乱,民,无法则贫。”法律就是秩序,有了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才有好的发展。一直以来,人们“谈法色变”,避而远之。其实,揭开“法律”神秘的面纱,我们不难发现:法律早已似空气一样,弥漫在我们的周围。
任何一项好的法规,都需要有不折不扣的执行力,需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说服力,这样的法才可落地生根,才可推广应用。
历史上,军令如山的孔明挥泪斩马谡,他将军法执行到底;铁面无私的包拯忍痛铡亲侄,他将律法执行到底;审视当今,展望未来,不论国法、军法、律法,都是企业求发展,我们求生存的必然之法。而在我的身边,我们已将国家大法精挑细选,分门别类的细化转变成了我们的企业之法,大胆摒弃原有老电厂的“人治”作风为当今的“法制”管理,而这个法制管理就是我们的标准化,法制管理的执法利器就是公司上下群策群力,全员脑洞打开的智慧结晶——“标准”,管理范畴涵盖人、事、物,解决了生产经营跟踪工作中的主要问题,统一了思路,达成了一致,提高了效率,而我也在企业标准化工作从无到有,从有到优,不间断纠偏过程中一步步成长,在标准化pdca工作循环中感受依法治企带来的高效管理与实施。
如今,我们的企业之法日趋成熟,员工的法制意识日趋增强,员工对企业法的认可度日趋提高,人人学标准,时时用标准、事事讲标准的“法”制企业氛围已不再是昙花一现。
总之,不论是国法、家法、企业法,法律就是一把双刃剑,在我们的一生中既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
让我们在前进的路上与法共成长,法在心中,自然心安,法在心中,自然理得!(曾小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