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事小学教育工作已经有30多个年头了,虽然也参加过很多次学校组织的法律法规学习,但一直觉得法律好像离我们很远。只要自己安分守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法律就与我没有太大关系。
某日,我所带的一个六年级学生,其家长觉得女儿小学毕业就可以出去打工挣钱了,强制孩子辍学。经我多次劝说无效,学校副校长给这位家长讲解了相关法律知识,让其家长明白,我国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制止了那位家长的行为后,我陷入了思考:也许大家觉得法律离小学生的生活很远,其实不然。中小学生对自己享有的权利往往知道得很少,法制观念淡薄,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行为时有发生。另外,当小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往往不知道该如何维权。作为老师,我们不仅要自己学法、懂法,还要指导学生们从小遵纪守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和他人。
在教学中,我要求自己的学生首先要努力学习法律常识,特别是要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识,以此让自己具备守法、用法、护法的前提条件;其次,要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不要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与人大动干戈,要做到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三思而后行;第三,要善于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尚的尊严!让守法成为学生的基本素养,并将它作为生活准则来时刻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希望学生能将“法”根植于内心,从而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张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