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总工会举办法律进机关“民法总则”讲座
2017-05-03 09:09 来源:51网 分享到:
51网讯 4月28日,泸州市总工会邀请泸州市基层工会法律顾问团成员、泸州市职工维权律师团成员、“全国法律援助优秀律师”获得者、四川中豪律师事务所泸州分所主任肖刚作“民法总则”讲座。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张正平,市总党组成员、副主席邵怡,市总党组成员、经审会主任汪国莉,以及市总工会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聆听了讲座。
肖刚讲座概括了《民法总则》的统领性、基础性、综合性、稳定性、创新性、民族性、国际性等几大特性,阐释了《民法总则》的重大意义,并以《民法总则》的调整对象、自然人制度、法人制度、非法人组织四个方面为例重点介绍了《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规定的不同之处。
讲座结束后,肖刚又就《民法总则》中的相关条款,与工会干部进行了互动讨论。(通讯员 龚飞)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