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工发〔2015〕18号
四川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关于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提质扩面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总工会,省产业(局)、企业集团(公司)工会:
现将《关于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提质扩面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四川省总工会
2015年5月29日
关于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提质扩面
工作的实施意见
职业病防治是广大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为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参与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中的作用,代表职工依法督促企业进一步改善职工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提升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生命安全健康权益,省总工会十三届三次全委会决定开展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提质扩面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在巩固现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稳步推进、深化创新,从提升质量、扩大覆盖面入手,持续开展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工作。从2015年至2017年,用3年时间在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业中实现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或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的全覆盖。
提升质量(简称:提质)指煤矿、非煤矿山、化工、建材四个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在原有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基础上,对合同期内的,开展形式多样的监督检查,狠抓落实;对需续签的,要通过更加广泛地听取职工意见、充分征求专家建议,制定更全面、更详实、更科学、更实用,体现公平、公正的高质量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同时,通过进一步规范签订程序,形成指导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行动指南。
扩大覆盖面(简称:扩面)指在煤矿、非煤矿山、化工、建材四个行业以外的其他规模以上企业,有职业病危害岗位的,需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或在集体合同以劳动安全卫生专篇,明确劳动安全卫生有关事项。
扩面企业的确定,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确定为严重的行业,并已经申报职业危害的企业(考核基数以2014年12月数据为准)。
二、主要举措
(一)开展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项目申报工作。各市(州)总工会,有关省产业(局)、企业集团(公司)工会根据各地、各单位实际,提出项目申请,报经省总审定后确定立项。在完成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职业病防治和企业信息基础数据库、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实现工作目标后,按立项报告申请验收项目。省总工会将根据各地、各单位工作情况,三年分批组织项目验收。三年内,同一地区、单位验收合格后不能再次申请。对验收合格的,省总给予适当工作经费补贴。
(二)开展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质量提升工作。注重把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有关的政策、法规、制度等,细化为可行的操作办法和考核评价标准。省总工会做好《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指南》及辅导资料系列丛书编印工作,推动职业防治病专项集体合同工作标准化,做到内容上全面、时间上及时、程序上规范、形式上实用。
(三)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协商能力建设工作。职业病防治知识要纳入省总工会劳动保护的培训内容,并指导各地、各单位研究制定工会劳动保护干部培训方案,有计划、分步骤、分层级开展工会干部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要加强工会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提质扩面专家库建设,为本地区、本单位工作人员和职工代表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完善工作机制。各市(州)总工会,省产业(局)、企业集团(公司)工会要按照四川省总工会、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在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业实施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通知》(川工发〔2012〕1号)要求,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机构、摸清底数、建立数据库、制定计划,整合力量形成本地、本单位开展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的工作项目,以项目化方式推进工作落实。要进一步完善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召开职代会会前向同级行政部门征求意见、职代会议案预告、职代会决议“票决制”等制度;不断完善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的监督检查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激励约束机制,把规范运作作为评选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等荣誉称号的必备条件。
(二)强化工作指导。各市(州)总工会,省产业(局)、企业集团(公司)工会,要按照省总工会确定的总体目标,结合实际,整合协商资源、减少企业工作量,指导企业做好劳动安全卫生工作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工作同步开展,同步要约、同步签订、同步备案。要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区域(行业)不具备或暂时不具备单独召开职代会条件的企业中,建立区域(行业)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制度,实现对中小微企业覆盖率的稳步增长。
(三)加强舆论宣传。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在改善企业作业环境、维护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广大职工群众和社会各界对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的认同程度和支持力度,不断扩大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的社会影响力,为推动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提质扩面工作创新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各地、各单位要及时报送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工作信息,总结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好经验,探索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工作新思路。
四川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5年6月1日印发
准印号:川委办文登第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