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工函〔2016〕34号
关于举办“劳动美·光影”
第三届全省职工摄影大赛的通知
各市(州)总工会,省产业(局)、企业集团(公司)工会:
为大力弘扬劳动者在“十三五”开局之年立足岗位、辛勤工作、改革创新,为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所做出的突出贡献,在全社会营造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良好氛围,充分展示我省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新面貌和广大劳动者的最美劳动瞬间,丰富四川省第三届职工文化年活动,四川省总工会决定于今年4月—11月联合举办“劳动美·光影---第三届全省职工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组织
主办:四川省总工会
承办:四川工人日报
二、 组织机构
大赛设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四川工人日报社,负责大赛日常工作。
主 任:武晓鹏 四川省总工会副主席
成 员:川 华 四川省总工会宣教文体部部长
许 扬 四川工人日报社社长
蒲忠瑜 四川省总工会宣教文体部副部长
饶 洁 四川工人日报社副社长、常务副总编辑
田 原 四川工人日报社副社长、副总编辑
王 骏 四川工人日报社新闻部主任
三、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内容要求:政治性、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主题特色鲜明、内容积极健康。以各行业劳动者为主角,多角度反映他们在工作中的美丽瞬间。以艺术摄影与新闻纪实相融合的形式,表现先进性,突出感染力,并配以适当的文字说明。
(二)参赛作品技术要求:本次大赛设置手机组和相机组,作品形式以单幅为主,特别情况也可采用组图形式,图片需突出劳动者的真情神态,并配以较为完整的图片说明。组图内容须相互关联,有故事,能够较好的表现劳动者不同场景下的最美瞬间。数码源格式为jpg,像素不低于500万。
(三)参赛作品不得电脑创意或改变原始影像,后期制作仅可做亮度、对比反差度和色彩关系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删除和大幅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所有作品上不要添加logo、水印、修饰性边框等。
(四)参赛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作品,作品所涉及到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四、作品报送及奖项设置
大赛时间为2016年4月至11月(11月10日为报送作品截止日),由各市(州)总工会,省产业(局)、企业集团(公司)工会组织参赛作品,所有参赛作品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相机组、手机组分别报送),联系人:四川工人日报新闻部主任王骏,联系电话:18982077158,邮箱地址:295184521@qq.com;
本次大赛设金奖2名(相机组和手机组各1名),银奖4名(相机组和手机组各2名),铜奖6名(相机组和手机组各3名),优秀奖若干名。被评选出的部分优秀作品,将在四川工人日报、5.1网、双微平台集中宣传展示。
四川省总工会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