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网讯(记者 杨诚波) 记者26日从政协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获悉,工会界别组向大会提出了《关于建立完善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机制的建议》的提案,建议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畅通农民工工资纠纷司法程序“绿色通道”;建立政府职能部门投诉查处机制;加强农民工劳动管理,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在建筑业、制造业等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突出。据统计,2015年前三季度,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办理拖欠工资等纠纷0.83万件,为22.92万劳动者追发工资等19.6亿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214件。同期,全省各级工会单独或牵头办理农民工欠薪等维权案件2561件,涉及农民工20077人,金额3.3亿元。据省总工会舆情监测显示:截至当年11月,四川省工会网络舆情监测系统手机舆情中,农民工欠薪诉求占舆情总数54%。究其原因,现行有关制度缺乏和不完善、拖欠工资违法成本低、劳动合同签订随意性大等是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频发的主要原因。
工会界别组建议:一是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我省各市州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从2005年起陆续建立,但一些地方存在制度不完善、监管不力、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不管哪个部门收取保证金,都要坚持权责一致的原则。要扩大现金担保的范围。引入担保公司进行担保的,要实行审慎的原则。全面落实所有业主和建筑施工企业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必须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办理农民工工资担保手续,从源头上有效遏制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现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设立农民工工资保障周转资金。
二是畅通农民工工资纠纷司法程序“绿色通道”。在劳动争议在劳动争议仲裁和司法程序上,全面落实农民工欠薪处理简易程序,开通快立、快审、快执的绿色通道,快速高效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针对欠薪农民工经济困难实际,对暂时不能执行的,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最大限度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鉴于农民工在讨薪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工资拖欠争议发生后,农民工举证困难,建议劳动行政部门、司法机关在处理欠薪纠纷过程中,对追索欠薪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三是建立政府职能部门投诉查处机制。政府职能部门在接到欠薪投诉后,往往要求农民工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欠薪事实,才会对企业进行查处。而在法律上,“充分的证据”是需要经过法院开庭审理并确认后,才能够适用。在现实生活中,农民工基本无法提供职能部门所要求的“证据”。这种职能部门对于证明责任的要求,既无助于投诉者,又难以对违法企业实施有效查处。因此,应当建立健全政府部门对欠薪投诉的查处机制,即政府职能部门在接到欠薪投诉时,要进行主动调查核实,出具调查结论,并依法查处违法企业,帮助农民工依法讨薪。
四是加强农民工劳动管理,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据近期省统计局抽样调查,进城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仅为34.5%。因此,要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和管理,督促用人单位主动与被雇佣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要以建筑业、制造业、采矿业、餐饮业、家庭服务业和小微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等招用农民工较多的行业、企业为重点,督促劳动合同签订。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意识。要切实摸清底数,做好检查督促。同时,建立考评机制,促进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