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网讯(记者 杨诚波) 记者26日从政协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工会界别组获悉,此次会议,纪小玲、唐科伟委员联名提出了《关于尽快把四川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实施办法纳入立法计划》和《关于设立公共哺乳室的建议》的提案。
据四川工会调查显示,2015年我省共有女职工793万余人,占职工总数的38%。其中女性农民工有430余万人。但当前部分企业在工作中没有考虑女性的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等阶段的特殊生理、心理需求,这对女职工的身心和家庭都造成了巨大的影响。一些用人单位还以女职工怀孕、休产假等理由,克扣甚至变相要求女职工降低待遇、更换岗位或者离职。
因此纪小玲、唐科伟委员建议:一是建议把《四川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实施办法》纳入2016年的立法计划。 二是开展四川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实施办法的立法调研。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已颁布实施了三年。我省各地、各基层企事业单位在新法规的落实过程中遇到很多具体问题。建议尽快进行相关立法调研,并与我省各项地方法规和行政规章有效衔接,早日出台具有地方特色和可操作性的四川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实施办法》。
据委员们调查显示:92%的人表示,周围公共场所几乎没有专门的哺乳室;85%的人认为公共场所有必要设立专门哺乳室。目前我省96%以上的企业单位和公共场所没有配备哺乳室,导致许多妈妈只能在大庭广众之下掀衣喂奶或躲在卫生间喂奶,而绝大多数的职场女性只能加入“背奶大军”。而挤奶的场地47%选择在卫生间;23%选择在办公室;22%选择在储藏室;14%选择在会议室。这造成女性的隐私权保护受到了挑战,不利于宝宝的健康成长。
纪小玲、唐科伟委员建议:一是依法推动哺乳室建设,尽快修订出台四川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实施办法,将母乳室建设纳入《实施办法》,并提出分类建设标准以及服务要求。二是将公共场所哺乳室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制订母婴室纳入建筑标准的强制性规定。三是将哺乳室设置纳入计生工作验收范围,应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立公共哺乳室,方便妈妈们在公共场所哺乳。四是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应设置简易安全卫生私密哺乳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