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日,宋某文与新疆一家煤矿签订了固定期限为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自2018年8月1日起至2019年2月1日止。
进入2020年第二季度,很多劳动者已经正式复工。一些劳动者称,复工后自己的休息休假时间被调整了,遇到了双休改单休、带薪年休假被抵扣、下班后加班加点等情况。工作量和工作时间骤然增加让劳动者直呼“需要一段时
我与一家公司在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由我担任技术部副主任,公司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并为我缴纳五险一金。一年后,我被派往该公司所属子公司工作,但工资等一直由公司负责。
2019年12月,嘉定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以下简称“嘉定大队”)接到劳动者举报,反映上海某电动车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涉嫌存在拖欠员工工资的情况。接报后,嘉定大队依法受理并按程序展开调查。
2015年10月24日,王某应聘到一家公司工作,岗位为储运科科长,双方签订自该日起至2018年10月24日止的劳动合同。2018年5月,公司发现其仓储的原料被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公安机关侦查,公司的
“对传统短信全面升级”“第一个可以预期的5g应用”“能取代手机app”……5g消息一经推出,就引发市场期待和公众关注。
“因为疫情在家待岗,工资咋发?企业安排员工在家待岗是否需要和员工协商?”……此次疫情,对旅游、交通、餐饮、酒店等众多行业的经营造成严重影响。在此背景下,如何依法合规、合理地处理好企业劳动用工过程中涉及的
我是一名在京务工人员,目前在北京一家科技公司从事库房管理工作。之前我已育有两个女儿,如今又怀了第三胎。我在生育前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休产假的申请,但人力资源部告知我,由于我这是第三次生育,违反了国家的计
2015年11月1日,吴某入职上海某投资公司,担任投资助理一职,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报酬和津贴均按实际出勤情况计算。
家住北京的周某看到饿了么平台宣传“全城送约41分钟”,便选餐后下单。然而,在接到外卖已送出提示30多分钟后,周某又收到了订单被系统强制退单的通知短信,周某认为,饿了么的这种行为构成欺诈,为此诉至法院。
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早于2005年4月1日就开始施行,但2008年劳动合同法并没有明确电子劳动合同属于书面劳动合同。
工作3年多后,张琳(化名)不幸因脑出血住院。在医疗期满后,她的病情一直未治愈,却收到了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信。
记者近日从国家医保局获悉,疫情防控期间,常见病、慢性病参保者接受线上复诊服务可依规走医保报销。
自1月25日浙江义乌出现假口罩事件后,近日,又有多地查处假口罩,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疫情当前,口罩成为防护必需品,而流入市场的假口罩不仅没有防护效果,还有可能对身体健康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劳动者被确诊为疑似患病者或系密切接触者被相关部门采取隔离措施期间,有工资吗?”“用人单位能否以疫情为由进行裁员?”就疫情影响下中小企业面临的劳动用工问题,东城法院法官李彦宏为广大劳动者进行解答。
2月8日,成都市人社局发布疫情期间劳动关系十问十答。此举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广大企业和职工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劳动关系,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严峻,国家和各地政府、人社厅(局)等部门陆续出台了关于疫情期间劳动关系处理、延长假期、推迟复工等文件。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为读者解答用人单位
2020年1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民电(2020)1号),将原定的春节假期(1月24日至30日)延长至2月2日。紧随其后,全国多个省市人民政府颁布“延迟复工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