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四川省总工会招待所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要求:35岁以下,身体健康,全日制法学本科及以上文化,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具备岗位所需的书面及口头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和计算机运用能力。吃苦耐劳。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三个月,工资按事业单位同类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请于2017年2月10日前将个人简历(含照片及个人资质材料)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初审合格后电话通知面试考察等。
邮寄地址:成都市方池街18号四川省总工会招待所 (收)
联系人:邹老师
邮编:610015
电话:028-86120547, 86120340
邮箱:501929148@qq.com
四川省总工会招待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