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委办[2015]2号
关于转发全国安康杯竞赛组委会
《关于开展全国职工新<安全生产法>知识普及竞赛活动和全国“安康杯”竞赛安全文化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省产业(局)、企业集团(公司) 安康杯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全国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关于开展全国职工新<安全生产法>知识普及竞赛活动和全国“安康杯”竞赛安全文化宣传活动的通知》(组委办[2015]1号)转发给你们,请转发各参赛单位。
各地各参赛单位要提高认识,舍得投入,加大力度,扩大影响,为安康杯竞赛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此项工作作为安康杯竞赛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安康杯竞赛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比以及推荐评选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或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状的重要条件。对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全国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将授予全国安康杯竞赛安全文化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且不受名额限制。希望各地各参赛单位,结合实际,做好安康杯竞赛活动安全文化宣传工作。
附件:
四川省安康杯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16日